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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解决城镇中小学生等非从业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,国务院确定首批79个试点城市的参保居民每年将获得不少于40元的政府补助,特殊困难群体将在此基础上增加,2010年有望覆盖全国城镇。(7月25日《新京报》) 这意味着医保“第三张网”启动了。原先有两张大网——在城市,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了约1.5亿人;在农村,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农民医保有了初步的制度安排;而城镇非就业人群属于“真空地带”,如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将这一群体纳入进去。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,是改善民生之重任。简单地说,就是要解决城镇“一老一小”——老年人和孩子,以及残疾人等群体的看病就医问题。 这是好事、正确的事,思路对头、方向对头,所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,都要“舍得投入”;起步的水平低一点并不要紧,首先要把“大病”给管住;任何现代文明社会,公民个人得了大病都是社会保障系统予以保障的,这样不至于一个人、一个家庭因病返贫、陷入不能“自拔”的困顿,更不是依靠网络、媒体的“策划”“炒作”而发动社会捐助来拯救一个重病之人。 长期以来,别说农村,就是城市居民也有六成无医保。原先大家所熟悉的“公费医疗”四个字,主要是为具有“干部”身份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和员工提供的一种医疗保障。历史上这种保障逐渐演变为“泛特权”,只为相对少数人服务。而一个公平、和谐的社会,绝不是这样的,实现“全民医保”、实现制度上的“无缝隙覆盖”,是一个健全社会必须追求的目标。 无论是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,还是建设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,都要遵循公益性原则。这并不仅仅是医疗卫生部门的事,前者主要属于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,后者才属于医疗卫生系统。过去笼统说“医改”,一说就说到“卫生部”如何如何,其实这未免有点偏颇。十三亿中国人的健康保障,首先要解决“谁出钱看病”的问题,然后才是解决“有钱怎么看病”的问题。 “公益性原则”就是说,医疗保障主要得由政府“买单”、提供保障,它首先是“公共品”。政府“买单”提供医疗公共品,无非两条通道:一是直接“补人头”,二是间接“补医院”。目前城镇居民医保筹资保障的水平还不高,引导居民到基层就医,发展社区卫生服务,才能最大程度缓解城镇居民看病负担,所以政府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,是正确的思路。 基层医院、社区医生,在国外是重要一环。普通百姓都有自己定向的“社区医生”,这些在基层的医生就像你的家庭医生,你平常看病首先要找到自己定点的医生,普通毛病他给你看了算数,大病重病才由他给你介绍到大医院去看。基层医生平均每人定向管着三五百个对象,这些对象中毕竟健康者为多数,所以他对那些相对少数的“病人”了如指掌,从而大大提高了医疗效率。 如今我国大医院与社区小医院“两极分化”,大家习惯于一得病就直接奔大医院,结果弄得大医院人满为患。医疗资源的不公平配置,最终导致医疗效率的整体低下;这个很像教育资源的不公平配置,把优质资源都集中于“重点学校”,害得多数学生享受不到“受公平教育权”。和谐社会是公平社会,显然是不应该这个样子的。 政府目前对医保“三张网”的投入比例差距也还很大,离“公平”的要求还很远;财政对试点地区每位参保居民每年补助“不低于40元”,这个“40元”实在还是比较可怜的。“第三张网”只是起步,重要的起步,但前头的路还很长。 |